洪环发<2008>6号
关于印发洪湖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是国务院确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展开,市局决定制定《洪湖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认真予以落实,深化隐患排查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00八年三月十日
洪湖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污染事故发生,特制订洪湖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一、排查的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
这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将以重点污染源治污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去向、涉危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落实、环境应急事故池建设验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整治取缔等为内容。重点排查的对象是:化工企业、水产品加工企业、石化油料库、城区污水处理厂、长江及洪湖大湖和内荆河水体等。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环境监管力度,采取积极防控措施,对恶意排污、屡查屡犯、影响饮水安全的严重污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
2、对涉危企业在2008年10月底前,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及未建设环境事故应急池和环境事故应急池不符合标准的,责令停产整顿。
3、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对水质恶化地段增设监测点位,掌握水质变化情况,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污染环境监管,严防污染事故发生,我局成立了以副局长陈行斌为组长,市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一中队、二中队、府场环境管理所、市环境监测站及有关科室人员组成的洪湖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法制科牵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洪湖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陈行斌
副组长:郑 理
成 员:陈作堂 肖 丹 陈 斌 侯明华
谭 锋 卢进富 宗 莹
四、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环境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认真研究本地区环境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和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
2、深入排查隐患,确保环境安全。要按照市局做出的部署,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环境安全隐患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建立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环境安全隐患,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3、突出重点,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事件的发生。环境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环境隐患突出、环境安全形势严竣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特别是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等重点行业,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4、标本兼治,着力构建环境安全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和规范环境安全管理与监督,监督指导重点企业健全环境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切实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