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洪湖市环保局环境安全隐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国家环保部《印发2008年环境安全隐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08>14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环保局环境安全隐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夏志能 局 长
副组长:施德南 副局长
陈行斌 副局长(常务)
曾祥高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陈作堂 法制科科长
肖 丹 管理科科长
陈 斌 自然科科长
侯明华 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谭 锋 环境监察一中队队长
卢进富 环境监察二中队队长
宗 莹 环境监测站站长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成立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