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环发<2009>14号
关于印发《洪湖市环保局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将《洪湖市环保局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洪湖市环境保护局
2009年6月15日
洪湖市环保局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
一、总体目标
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以下简称“流感疫情”),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环保部门及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单位应对流感疫情,开展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级负责;高效有序,科学应对,联防联控。
五、工作机构
市环保部门负责对流感疫情下全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设洪湖市环保局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局长夏志能任组长,副局长陈行斌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宣传科。
工作职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和监督流感疫情下医疗废物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与市卫生、农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督促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单位,妥善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防止疫情传播。
六、组织准备
流感疫情未发生的情形下,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调查了解本辖区内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转运设施和处置设施的能力及其分布情况,开展形势分析和研究,做好组织、技术和物质等准备工作。
(一)市环境监察大队、中队、府场环保所和环境监测站应制订应对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的预案,要设专人管理医疗废物,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市环境监察大队、中队、府场环保所要督促和指导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单位制定和完善流感疫情下医疗废物管理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三)市局应会同市卫生部门督促和指导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及处置单位加强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
(四)督促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单位应加强相关物资储备,包括防护服、防护眼镜、口罩、防护靴,双层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体温测量设施,消毒药品和器具等相关消毒物资,医疗废物包装材料,医疗废物泄漏情况下的应急收集、清理设备,备用电源以及运输车辆等。
(五)敦促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应急方案,特别是传染病医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定点医院和急救中心(站)应制定本院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医疗废物处置可选择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处置,或在本地利用备选设施处置。可备选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包括: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炉、工业窑炉等,并开展相应的监测工作
(六)要加强对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七、应对措施
(一)流感疫情发生的情形下,要立即启动预案,按照预案要求处置医疗废物。
(二)实行医疗废物处置报告制度,承担医疗废物处置任务的单位应定期向市环保部门上报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情况,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监管需要可实行日报、周报或月报。对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可对医疗废物进行就地焚烧处置。
(三)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优先收集和处置甲型H1N1流感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不应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混运,与其他医疗废物分开填写转移联单,并建立台账。医疗废物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运输时间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对医院设立隔离区产生的垃圾和废物应当纳入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四)收治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定点医院应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和管理。一是损伤性医疗废物必须装入利器盒,避免造成包装物破损;二是感染性、病理性医疗废物除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进行包装外,必须在最外层增加一次性耐压硬质纸箱并密封,密封后禁止打开。纸箱表面应印制红色的“感染性废物”标识。三是在设置的甲型H1N1流感医疗废物贮存点悬挂警示标识,避免与其他医疗废物混合,并设专人负责收集、转运甲型H1N1流感医疗废物。
(五)开展应急环境监测,做好疫区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水处理、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空气等的环境监测工作。
(六)积极配合农业等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过程中畜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置工作。要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为防治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置的废物纳入医疗废物管理,督促产生单位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
八、信息发布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市局向社会发布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和应急处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