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由市环保局申报的2009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洪湖市沿洪湖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获得国家财政部、环保部审批通过。
该项目涉及仙洪试验区8个乡镇、共20个村,项目资金2000万元,支持项目实施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内容为建设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宣传等。项目实施后,一是可以基本解决项目实施地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遏制农村环境污染加剧趋势,改善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提高区域环境质量。二是将减少对洪湖大湖污染物的入湖量,有效改善洪湖水环境质量,实现水环境质量全面稳定达标,促进地区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