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洪湖市政府组织市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对洪湖市永胜陶粒厂实施了强制关停。
洪湖永胜陶粒厂位于黄家口镇东荆河旁,业主蔡善想于2009年4月建厂,因无环保审批,同年5月被环保部门责令停建。此后,工程停止建设,厂门紧闭,施工场地杂草丛生。但同年9月业主以生产建筑陶粒为名(实际生产五氧化二钒)又开工建设,并准备进行试生产。环保部门接群众举报后,迅速采取行动:一是责令业主立即停止建设(生产),二是给黄家口镇政府去函要求协助关停该厂,三是将责令停建(停产)的行政执法案卷移送法院执行,四是派出环境监察人员现场督办加强监管。但今年初,该厂又死灰复燃,擅自投入生产。
2010年2月5日,由市政府牵头,市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组织执法人员20余人进厂采取强制拉闸断电、拆除主要生产设施、就地封存重要生产设备等行动,让其丧失生产能力。并要求当地政府领导、群众代表到现场监督,邀请媒体曝光,并向社会公布。至此,该非法炼钒企业被彻底关闭。